中信建投:如何理解公募销售费用新规征求意见?
2025-09-08
《规定》共六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问题;以及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等举措。
认购费角度,混合型基金受影响或最大,在不考虑打折的情形下,82%的混合型基金规模和过半的基金数量将受到新规影响,其中,偏股混合、股债平衡、灵活配置型基金受影响或高于偏债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受影响次之,其新规认申购费率上限(0.3%)是所有类型中最低。股票型基金总体来看受影响相对较小,源于股票型基金中以ETF为代表被动指数型产品通常已采用较低费率竞争,使得实际需要调整的产品或多集中于主动管理型的普通股票或增强指数型基金范围内。申购费角度结论类似,详见下表1~表4所示。
1977年Vanguard 通过了旗下基金全部免佣的提案,通过成本更低的直销渠道抢占市场,根据美国SEC统计,美国免佣基金资产规模占比自1979年的30%上升至1999年的67%。与此同时,以简单算术平均值计,美国股票型有佣基金前端平均最大销售费率自1980年的7.89%降至2000年的5.16%,12b-1费率自0%提升至0.22%;债券型有佣基金前端平均最大销售费率则自1980年的6.35%降至2000年的4.16%,12b-1费率则从0%提升至0.18%。而倘若以销售额计算加权平均年化销售费用率,1980年美国股票型有佣基金平均年化销售费用率达2.27%,截至2000年降至0.57%。
与此同时,政策落地客观过程中可能带来一定产品替代效应,一方面,场内ETF不受新规硬性赎回费约束,其交易灵活、成本透明的特性进一步凸显,对追求策略调整效率的投资者和机构吸引力增加,但与之对应,非ETF指数产品或受新规赎回约束,产品流动性受到削弱;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货币替代短债产品逻辑类似。例如投顾、FOF等机构投资者配置传统股票、债券、混合、FOF并进行产品调仓时或面对较高的冲击成本,从而客观上增加机构投资者对ETF产品的偏好,利好ETF发展。
资管新规后机构投资者寻求非标替代,资金亦持续流入固收及货币类产品,在此背景下,ToB代销业务发展迅速。根据同花顺统计数据,自2018H1至2024年末,机构投资者持有纯债基金规模自10401亿,增长至64231亿;持有货基规模由23237亿,增长至35531亿;持有股票ETF基金规模由1492亿,增长至21534亿。代销格局角度,银行代销结构已由21年初的主动权益主导,转变为固收类产品主导,截至2024年末,银行代销主动权益、股指、固收类产品保有规模分别为18419亿、1923亿及21817亿;三方代销亦多以固收为主,排名前百机构中三方代销非货基金总规模32657亿,其中主动权益、股指基金、固收等其他基金规模分别为8837亿、5112亿及18708亿,其中如专注ToB代销的基煜、汇成代销固收等其他基金规模占其代销全部非货产品比分别达89%、90%等。
《规定》第二十四条对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做出界定,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建设并运营的,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基金账户管理、交易指令传输等电子信息流转与管理服务的行业性服务平台。现有模式下,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申购基金仍严重依赖纸质材料、传真沟通及大量手工操作,业务流程冗长、操作风险高、效率低下,难以适应现代资产管理的规模化与时效性需求。FISP平台作为证监会授权支持的行业性基础设施,通过统一提供账户管理、交易指令传输等标准化电子流转服务,极大提升了信息处理的自动化与集约化水平。
从海外的发展历程来看,投顾行业蛋糕大、规模广、费率相对更加稳定、由卖方销售向买方投顾转型亦是财富管理行业长期发展趋势,其财富管理端收费模式亦经历从基于产品交易的销售费、到基于产品保有的12b-1费、再到基于客户账户投顾费的此消彼长,“财富-资管-投资者”长期利益关系逐步趋向一致(详见深度《海外共同基金费率变迁与国内投顾业务发展展望》)。我国正经历类似的过程,但市场端依然有一定的差异,当前投资者的投顾付费意愿弱,对投顾的认知和理解需要时间来培养,投顾的发展需要更多政策的支持,投顾行业的从业者也需要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从客户的利益角度出发,基于信义义务,基于客户的账户体系构建资产配置策略。
以海外投顾业务发展为例,投顾行业以信义义务为基础,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之上;在适当性义务,既依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推荐和配置产品的基础上;践行“充分事实的重要披露”和“最佳执行原则”,全面披露可能影响建议客观性的利益安排,并进一步要求其在交易执行中力求客户交易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例如优先选择更优惠的份额类别或更具性价比的交易渠道,从而真正推动行业从销售激励驱动转向客户利益驱动的健康生态。(详见深度《居民财富端转型展望:再平衡、信义义务与基金投顾》)
总结来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作为公募费率改革的第三阶段,响应了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及新“国九条”关于“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决策部署,结合之前一系列投资者可感可及的政策举措,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督促行业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并贯穿于公司治理、产品发行、投资运作、考核机制等基金运营管理全链条、各环节,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义义务,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该规定从降低认申购费率、优化赎回费安排、压降销售服务费、调整尾随佣金机制等多方面系统推进,旨在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
赵然:中信建投非银与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统计硕士,base上海。上海交通大学金融科技行研团队成员。曾任中信建投金融工程分析师。目前专注于非银行业及金融科技领域(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保险科技、区块链、智能投顾/投研、金融IT系统、支付科技等)的研究,深度参与诸多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及金融科技课题研究。6年证券研究的工作经验。2018年wind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第二名2019年.2020年Wind金融分析师(非银金融)第四名和第一名,2020年新浪金麒麟非银金融新锐分析师第一名。